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

稽核室組織、職掌

稽核室為獨立單位隸屬董事會,採行獨立專職之內部稽核,進行定期與不定之財務稽核、營運稽核等工作,以確實評估內控控制制度遵行之健全性、合理性及有效性。 稽核室之職掌在於調查、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率,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並協助管理階層履行其責任。

稽核室配置

設置專任內部稽核主管與稽核人員各一名,互為職務代理人,稽核主管之任免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薪資報酬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審查,並提董事會決議。
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係依據「新進人員任用管理辦法」、「薪資作業管理辦法」、「考績作業管理辦法」、「人員晉升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前述任免、考評及薪資報酬係由稽核主管向董事長報告並取得其同意。
稽核人員之姓名、年齡、學歷、經歷、服務年資及所受訓練等資料依金管會規定格式於每年一月底前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該會備查。

稽核室之運作

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該稽核計畫乃依據已辨識之風險與法規必查項目擬訂,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或覆核。綜合上述一般性稽核及專案的執行提供管理階層內部控制功能運作狀況,並及時提供管理階層以便其了解已存在或潛在缺失的另外管道。
覆核各單位所執行的自行檢查,包括檢查該作業是否執行並覆核文件以確保執行的品質,並綜合自行檢查結果,報告董事會。
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業務,並列席董事會報告。
依據公司既定之各項制度、規章辦法、計畫與政策執行情形之評估及改善建議。
內部稽核人員持續參加證期會或專業機構舉辦之內部稽核講習,以提昇稽核品質及能力。
定期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申報主管機關規定之各項稽核相關事務。